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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津区中职学校区内招生人数以及各初级中学送生完成情况统计表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中职招生进展情况的通报津教发〔2010〕244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直属学校、教管中心,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重庆市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0〕14号)、《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津教发〔2010〕113号)和《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和生源学校指令性送生计划的通知》(津教发〔2010〕114号)文件精神,我区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为9000人;截至7月20日,已完成中职招生任务5171人,占全区招生计划的57.5%,其中区内招收3472人,区外招收1699人。
    当前,中职招生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中职招生工作,圆满完成2010年中职招生任务,根据我区下达的指令性送生计划,各直属中学、初级中学要按照下达的指令性送生计划进行分解,确保完成本校送生任务。现将我区中职招生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职招生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够的状况,贻误宣传和招生时机,完成任务不力。
    (二)个别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不规范,为争抢生源向初中学校虚假承诺。
    (三)个别学校的班主任或教师还存在买卖生源的现象。
    (四)仍存在非法机构、招生代理进行非法招生和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区职业教育系统将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规划纲要》的重大机遇,把中职招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宣传职教大形势,推动工作大创新,促进事业大发展。
    (一)增添措施  力争完成任务
    各学校特别是目前招生送生工作尚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定工作重点,拓宽中职招生渠道,动员和组织高考落榜生、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现役军人和退役士兵等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接受中职教育,同时积极探索中职招生工作的新做法、好经验,力争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
    (二)严肃纪律  建立规范秩序
    各学校要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有令必行,政令畅通。
    一是明确工作纪律。区教委将把各学校指令性送生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进行奖惩。凡是没有完成本年度送生任务的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区教委说明情况。对没有完成送生任务,且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排名后5位的学校,区教委将对校长和分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严肃招生纪律。在招生工作中,坚决禁止将学生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严禁各中职学校违规承诺。对非法买卖生源的中职学校,区教委将视其情节轻重取消在江津区的招生资格,甚至按程序报请取消其办学资格。对触犯刑律的职业学校负责人,区教委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买卖初中学生的教职工,区教委将严格按照规范招生秩序的相关文件,作出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停职、调离原单位等处理。
    附件:2010年江津区中职学校区内招生人数以及各初级中学送生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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