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
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津教发〔2009〕256号
各有关学校: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2009〕6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地灾安全监测和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请库区有关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做好自查和预案。
附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峡工程2009年试验性蓄水重庆库区地质灾害安全监测与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2009〕65号)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